《长江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狄克

来源:常德分局 时间:2021-03-30 作者:狄克 责任编辑:卓思佳

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孕育了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江流域涵盖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横跨东中西三大板块,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和粮食总产量约占全国的1/3。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标志着长江保护治理迈入依法实施的新阶段,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对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水资源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水安全问题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人民健康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多次就水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指出“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这要求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全面提升长江流域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水事务管理和水文化传承的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流域人民群众对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新需求新期待。

《长江保护法》的大保护是根本思路,也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未来的主体路径。一方面,大保护是“全保护”。流域各地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绿色优先、生态优先的原则,上中下游齐抓共管,坚持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系统治理的思路,实现保护无死角、无遗漏。另一方面,长江大保护还是“严保护”。任何的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长江流域是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以后的发展决不能在利益的驱使下一味图快,必须要立足于《长江保护法》,改变现有的粗放经济发展模式。

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我要坚决贯彻长江保护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长江保护的践行者、推动者,倍感骄傲自豪。而《长江保护法》的实施,赋予了长江守护者新的责任,今后将进一步增强贯彻《长江保护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参与长江保护,助理母亲河的生态文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