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水文中游局机关保洁管理制度

时间:2015-06-08 作者:老网站 责任编辑:老网站

第一条  为强化规范中游局机关保洁管理,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长江委水文中游局机关办公楼管理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不旷工离岗,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工作中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滴、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要及时报告。

7 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或留作私用。

8、拾到物品应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保洁员工作区域

1、负责大院以及地下车库的清洁卫生工作。

2、负责电梯、一楼大厅、二、三楼楼梯、走廊、茶水间、卫生间及天台的清洁卫生工作。

3、负责会议室、接待室、四楼局领导办公室、走廊以及茶水间、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工作,负责办公楼茶水间开水器清洁及供应开水工作。

4、负责五、六、七、八楼楼梯、走廊及茶水间、卫生间的清洁卫生工作。

5、负责九至十一楼楼梯、走廊及茶水间、卫生间及楼顶天台的清洁卫生工作。

以上区域分别由五名保洁员完成。除负责四楼保洁工作的人员责任区域固定以外,另外四个区域工作人员每两个星期进行轮换。

第四条  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办公室、会议室清扫标准

1、办公室、会议室桌椅、地面、门窗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2、垃圾筒要保持干净,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3、保洁完毕应关闭门窗及电源。

(二)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及便池,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无异味。

2、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3、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4、在蚊蝇活动季节,卫生间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卫生间内无蝇、无蚊虫。

5、卫生间窗台玻璃、百叶窗,每周定期清扫擦拭。

(三)楼梯通道及走廊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洁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配电房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楼梯通道内踢脚线,走廊内干挂石瓷砖,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四)大院、车库、电梯清扫标准

大院、车库、电梯每日至少清洁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

第五条  保洁员安全注意事项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在保洁工作中,注意自我安全保护,避免触电、摔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不得随意插拔、触动各类仪器设备、消防设施及开关。 

第六条  本制度由综合事业中心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