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监测技术

来源:水环境监测分析室 时间:2018-01-18 作者:彭恋 责任编辑:罗莹

长江中游水环境监测中心是水利系统在长江中游的主要监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辖区内地表水、地下水、降水、废污水的水质水量监测,对辖区内的取水口、退水口、重要集中饮用水水源和水利(水电)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的前期及施工期的水资源质量实行监督性监测。

2)组织制订长江中游水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水环境监测站网的管理和调整。

3)提出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4)负责辖区内水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审查、汇编,整理储存。

5)为政府和公众提供实时水质信息。参与辖区重大水污染事故和由水污染引发的水事纠纷的调查、仲裁。

6)开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围绕辖区内水资源保护的重点任务,组织区域性水环境水资源质量的专题调查、监测、评价、保护规划等研究工作。

7)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开展专业技术服务。

1)监测范围

本中心主要从事水资源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监测长江中游江段、洞庭湖水系、汉江中下游及陆水水系等水质状况,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水质监测、供水取水许可的水质监测、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参与辖区内重大水污染事故和由水污染引起的水事纠纷的调查、仲裁,承担水资源论证勘测评价及第三方检测,即委托检测或仲裁检测等任务。

本中心主要从事水利水环境类检测工作,包括水(含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大降水、污水及再生水)共114项参数。

2)监测任务

截止到2015年,全年完成12个常规水质断面、13个省界断面、10个水功能区断面、5个地下水监测点、2个水生态监测断面和1个三峡子系统断面的水质采样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另有已建成运行自动站2个。

规划到2020年,常规水质断面16个,水功能区监测断面35个;省界监测断面5个;水生态监测断面7个;地下水监测站点5个;三峡子系统断面1个。监测项目规划增加30~50项。另外,中心还承担着长江中游段污染事故、比测、对外服务监测和其他监测等任务。长江中游监测中心2013年和2020年监测任务统计见表1

长江中游监测中心2015年和2020年监测任务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15

规划2020

1

常规监测

站点

13

16

项目

40

60~80

2

水功能区监测

站点

8

35

项目

30

35

3

省界监测

站点

4

8

项目

29

30

4

水生态

站点

2

7

项目

36

40

5

三峡子系统

站点

1

1

项目

37

37

6

地下水监测

站点

5

5

项目

20

30

7

自动站

站点

2

2

项目

7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