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胡友衡

来源:益阳分局 时间:2021-03-30 作者:胡友衡 责任编辑:卓思佳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江保护法》。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长江保护法》作为中国第一部流域法律,它的表决通过与施行表明了国家与人民对于长江这条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的重视,作为一名长江水文的一线工作者,我几乎每一天都会与长江打交道,因此我有必要认真地学习相关法律,以期能在进行水文监测的同时守护我们的母亲河。通过对《长江保护法》学习,我了解到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要坚持绿色发展。长江作为我们的“母亲河”流经全国11个省级行政区,流域内常住人口约4亿。在流域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一定要坚持统筹规划、绿色发展、科学发展;不搞高污染产业,流域内产业布局与生态系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要相适应。要始终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其次是要加强政府监管。流域综合管理机构要统筹管理长江,整个流域要共治共理,要将管理长江作为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地方政府要加强河湖长制的建设,明确长江流域河湖的管理职责,同时,各级政府要定期人大汇报长江的保护与修复情况。

最后是要修复生态、恢复长江生气。在过往的发展中,往往为了经济利益忽略了长江的保护,涸泽而渔对长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因此未来要推进长江流域休养生息,一方面要以自然规律为准则,停止过度的开发活动;另一方面要遵循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采取相关的防治措施修复受损的生态系统。总之要充分治理长江已有污染、恢复长江原有生态、保护长江未来环境。

作为一名长江的水文工作者,保护长江,是我的责任;终日依水而居,无时无刻不感受着母亲河的恩泽,保护长江,是我的义务。水文勘测是保护长江最基础,但也是最重要的一环,一切的政策制定、决策拍板都要以收集的原始水文数据作为依据,我们的工作容不得半点的差错。作为保护长江的前沿阵地,水文人有着前所未有的使命感。而我,作为一个刚参加水文工作不久的新人能为保护长江做的最直接的贡献就是监测好长江的水情、水环境,为母亲河的保护提供数据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