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李鑫斌

来源:益阳分局 时间:2021-04-01 作者:李鑫斌 责任编辑:卓思佳

《长江保护法》是一部保护长江全流域生态系统,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专门法和特别法。《长江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针对、长江流域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特别的制度措施,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长江保护法》具有四大亮点,第一是做好统筹协调、系统保护的顶层设计,第二是坚持把保护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第三是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最后最重要一点就是坚持责任导向,加大了处罚力度。同时还具有三个特性,第一独立性,它在法律体系是一个新成员。第二综合性,它是以水要素为核心,流域水生态保护为优先,长江经济带发展关系最密切的涉水突出问题的综合性法律。第三空间性,它是在自然地理空间和社会生活空间范围内所立的法。

《长江保护法》有助于实现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目标法治化。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确立的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综合协调理念提升到法律层面,完善最严格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以长江流域为基本立足点和切入,以流域立法引导规范长江经济带发展,探索在长江流域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法制路径。 《长江保护法》有助于解决长江面临的突出问题。长江流域长期以来产业结构不平衡、发展方式不尽合理,对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造成巨大压力,使之成为影响流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长江保护工作面临水污染的严峻形势、水生态损害凸显、岸线资源利用无序,生态环境保护刻不容缓。为更好地应对长江保护面临巨大挑战,必须全面加强长江保护,严守自然资源利用上限,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使长江流域成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标杆。

我住长江源,君住长江尾,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作为生活、工作、奋斗在长江流域的我们,要支持环保,从我做起。保护长江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家园。让经济发展的浪潮进入绿色发展的河道,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让碧水蓝天常在,江河湖海长存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