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施政

来源:江汉分局 时间:2021-04-01 作者:施政 责任编辑:卓思佳

学习《长江保护法》 争做新青年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3月1号新颁布的一项法律,这不仅仅是我国对长江保护的一种手段,也是为人类的生活环境做的一种改善,此次长江委水文局中游局对全体职工展开了一次系统的学习,严格要求自己,为长江及河流做出贡献。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作为我国首部流域特别法,《长江保护法》开启了长江保护有法可依的崭新局面,开创性地构建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框架,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可靠的法律保障。《长江保护法》坚持统筹协调、系统保护,规定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长江保护工作,协同中央、地方、部门、流域、区域之间的关系,整合干支流、左右岸和上中下游治理能力,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流域治理格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着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严格规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实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落实“多规合一”要求,强化“一张图”“一盘棋”,加强负面清单管理,推动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鼓励技术创新;坚持责任导向、凝聚执法合力,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评价和约谈制度,针对长江禁渔、岸线保护、非法采砂等重点问题,规定更严格更严密的法律责任,同时明确开展跨区域以及重大违法案件的联合执法,强化两法衔接。

深入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制度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在行业内迅速掀起学习高潮,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法治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实一些,把掌握和运用《长江保护法》作为我们履职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要精心组织宣传报道,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力求实效,为《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此次学习深有体会,愿人民群众能够一起参与起来,一起保护我们的长江母亲,一起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愿祖国更加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