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安全员谈安全】增强安全意识 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江汉分局 时间:2023-06-30 作者:许以龙 责任编辑:袁静

【编者按】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委、水文局决策部署,长江中游水文网推出“兼职安全员谈安全”专题,邀请局属各分局(中心)、机关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畅谈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心得体会,广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做到“人人、事事、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局职工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工作环境,不断推动中游局事业安全发展迈上新台阶。

增强安全意识 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始终需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生产单位始终需要把安全始终摆在第一位。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是安全管理人员的第一要务,预防事故的发生需要在安全隐患的查找上下功夫。

对于生产工作而言,查安全隐患就是查找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往往和人的性格有关系,不同的人都带有各自的性格特点,对于不同岗位有着不同的适应性。就事故统计规律来看,多数事故的发生都和人有关系,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日常的安全生产培训是为了强化人的安全意识,通过责任划分来约束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从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很多时候我们会觉得一些安全操作规程显得有些繁琐,为了抢时间抢进度违反规则“抄近道”,这种行为往往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而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涉及到诸多方面,水文生产工作接触最多的就是车、船和缆道,车、船和缆道的正常运行时保证安全的前提。车、船都会根据行驶情况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因此车、船的机械故障造成的安全事故一般较少发生,造成事故的原因和驾驶人员的错误操作有关。缆道设备的事故因为操作人员缺乏专业的相关知识,在操作过程中往往也潜藏着一些安全隐患,发生事故一般和限位器故障有关系。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及时地安全检查发现,必要的安全检查就是为了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因此日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是减少事故发生的最主要手段。每年的6月是国家安全生产月,各机关团体和生产单位都会通过各种手段来宣传安全的重要性,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可以通过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操作规程的培训来提高操作水平减小误操作的概率,必要的应急措施培训来减轻事故造成的影响。

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一环,将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因此查找安全隐患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基础,在检查活动中最好是聘请有专业经验的人员来参与。

生产上无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只能通过各种手段来减小事故的发生并减小安全损失。对于因人为误操作造成的事故,可以通过本质安全设计,加装一些安全部件来防止人为的误操作造成的事故。比如在缆道设备上加装限位装置,可以明显减少因操作失误造成的钢丝绳崩断事故,这种本质安全设计,符合水文安全生产的要求。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都是安全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一环,其目的都是为了消除人的物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安全事故说到底都是人的行为作用的结果,不管是生产人员还是安全管理人员,首先都需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自我安全来自于自我安全意识,在生产活动中都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的这根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