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首个!这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取得水利部行政许可

来源:技术管理室 时间:2025-08-28 作者:王佳妮 责任编辑:袁静

近日,由长江委水文中游局编制的《武汉港林四房港区四房湾作业区新洲综合码头工程(涨渡湖蓄滞洪区部分)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正式获得水利部行政许可。该项目是自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权限调整以来,长江流域首个由水利部直接批复的洪水影响评价项目,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2024年11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规范审批流程。本工程码头陆域位于涨渡湖蓄滞洪区内,依据《意见》要求,项目由水利部行政审批窗口受理后,须经长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审查通过,再报水利部审批。

长江委水文中游局项目团队紧密结合蓄滞洪区的实际情况,在坚决保障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开展方案论证,合理制定补救措施,并积极与水利部、长江委沟通协调,有力推动了项目顺利获批。

该报告的成功批复,不仅充分体现了中游局在蓄滞洪区非防洪建设项目审批中准确的政策理解能力和扎实的技术支撑能力,也为进一步完善长江流域同类项目技术审查标准提供了可借鉴的典型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