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聘人员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中游局 时间:2025-03-19 作者:田有成 责任编辑:袁静


中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临聘人员安全管理的通知

局属各分局(中心)、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临聘人员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确保我局各项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局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对本部门临聘人员的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将临聘人员安全管理纳入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与正式员工同管理、同要求、同考核。

二、严格人员入口审查:各单位(部门)在聘用临聘人员时,应严格审查其身份信息、从业资格、健康状况、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严禁临聘人员家属或其他人员顶替上岗。对拟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如涉及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操作等,必须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同时,要与临聘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各用工单位(部门)要定期组织临聘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技能、职业健康知识等。新入职临聘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定期组织临聘人员参加应急演练活动,确保临聘人员熟悉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风险,掌握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逃生方法。

四、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临聘人员日常工作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遵守中游局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临聘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违规操作设备、设施,严禁擅自离岗、串岗。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五、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各用工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临聘人员安全管理台账,详细记录临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入职时间、岗位安排、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考核情况、违规违纪记录等内容。安全管理台账要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随时查阅和追溯。

请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临聘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切实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部门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长江委水文局中游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