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纪律护航 推动中游水文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来源:中游局 时间:2024-07-15 作者:毛北平 责任编辑:袁静

纪律护航 推动中游水文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毛北平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2024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聚焦解决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今天将同志们召集起来,集中进行党课学习,目的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纪学习,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我今天就以“纪律护航 推动中游水文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为题,与大家交流学习研讨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 《条例》修订的背景和过程

严明党的纪律,直接关系党的团结统一,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党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提高,关系党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1997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这是我们党历史上首部纪律处分条例。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条例》,共三编、十五章、一百七十八条,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条例》,共三编、十一章、一百三十三条,首次明确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2015年修订的《条例》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秉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的理念,对结构和内容进行了“体系性重建”,纪法分开的同时又相互贯通,实现了思想认识上的飞跃。

2018年8月,又一次修订的《条例》正式发布。此次修订与2015年《条例》一脉相承,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需要,突出纪法协同、纪法衔接,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六项纪律的具体条款,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新修订的《条例》,共三编、十一章,一百五十八条。第一至第五章为总则,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与2018年修订的《条例》相比,新增十六条,修改七十六条。新修订的《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党中央先后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二) 新《条例》的特点

“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大趋势,与我们每名党员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以《条例》中的具体条款为例:

如“严禁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条款典型案例:2015年,湖北省荆州市纪委通报了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副站长邓某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问题。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安排邓某负责某公司3号线的环保监测验收工作,但邓某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懒政怠政,导致整体验收工作非常被动,社会影响恶劣,受到免职处理。

如“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条款典型案例:安徽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严重违纪案。严重违反组织纪律,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与企业老板筹划、组织成立同乡联谊会并担任会长,每年组织聚餐活动,由联谊会成员企业老板赞助经费。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方克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等利益”典型案例: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某事业单位干部李某,通过私人代办渠道,办理了伪造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将此证提交相关部门审核骗取职称待遇,直到案发时共违规多领取了6个月的职称工资。最终,李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主管部门撤销了其聘任的职务并取消相应的工资待遇。

如“严禁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典型案例: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鞍山协作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王占凯违反组织纪律多次私自因私出国问题。经查,王占凯于2014年2月至10月期间,未经公司批准,多次因私出国(境),在国(境)外共计停留13个工作日。此外,2015年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时,王占凯未将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和2014年度个人因私出国(境)情况如实报告,后经抽查核实发现上述情形。王占凯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2015年7月11日,经一重集团公司党委讨论决定,撤销王占凯鞍山协作部党支部书记、部长职务。

总结来说,新修订的《条例》的五大特点:

第一,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我革命”是引领我们党找到“窑洞之问”的“第二个答案”。新修订的《条例》在总则部分增写了“坚持自我革命”,“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并在分则具体条文中贯通体现,牢牢把握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新修订的《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增加了“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这一内容;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的处分,由违反工作纪律部分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部分;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的处分,由违反群众纪律部分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部分;增写“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对党员“信仰宗教”,“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

第二,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的基调,在总则部分增写“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总则第四条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新修订的《条例》不仅对党员干部自身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作出处分规定,还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明确了对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行为的处分规定,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三,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大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一是促进党员干部敢于斗争、正确履职。新修订的《条例》增写“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行为”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二是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新修订的《条例》明确“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确保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新修订的《条例》增加“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明确“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称号或者其他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四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提出“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在新修订的《条例》总则中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相关条款;分则中增加了“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防止问责泛化滥用,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的人因一己私利得不到满足,便扑风捉影、无中生有的恶意举报,流言蜚语让干事者有苦难言,我们的党纪理直气壮地支持敢闯敢干、锐意进取的干部,释放出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让吃苦者不吃亏、流汗者不流泪、担当作为者没有后顾之忧。

第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要“对标党风要求找差距、对表党性要求查根源、对照党纪要求明举措”。在这方面,新修订的《条例》均有体现。一是注重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纪律滋养。在新修订的《条例》总则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赓续红色血脉,提升党性修养。二是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违反接待管理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倡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明确“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铺张浪费”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第五,促进执纪执法贯通衔接。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新修订的《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推动综合运用党纪、国法规定的各种惩戒措施,做到精准执纪、纪法协同。一是完善纪法衔接条款,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二是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比如,明确对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党员的处分规定,“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三是借鉴法律有关规定,充实完善了“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以及“共同违纪”的处分规定。新修订的《条例》推动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

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会后,大家要拿到《条例》原文,原原本本、逐字逐句进行学习,加深对《条例》的掌握和理解,推动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扎实、更有实效。

二、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永葆先进性

“人不以规矩则废,家不以规矩则殆,国不以规矩则乱”,小到个人、家庭,大到政党、国家,都必需树立规则意识和规矩意识。纵观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从八七会议、古田会议到遵义会议,从延安整风运动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再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时期,遵规守纪、从严律己是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就养成并延续下来的优良传统。

(一)历史逻辑

1937年10月,老红军黄克功因逼婚不成,激愤之下枪杀了陕北公学女学员刘茜。由于黄克功资格老、功劳大,为其说情的人不少,但毛泽东依然认为,要处以极刑来教育党、教育红军。此后,还开除了少共中央局巡视员郑茂德,监禁了于都县苏维埃主席熊仙壁。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针对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出身占绝大多数的党情,毛泽东郑重告诫全党:“没有纪律是不行的”,“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在白色恐怖的环境里和敌强我弱的条件下,我党不仅把维护执行党的纪律列入党章“总纲”,而且建立了《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中央巡视条例》《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纪律法规,不断从思想上建设党、从战争中锻造党、从纪律中规范党。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党在全国执政地位的确立,一些违纪腐化问题开始滋生蔓延,党内违反纪律的行为有所抬头。1951年,党中央以查处共和国第一反腐大案(刘青山、张子善案)为开端,拉开了执政党纪律教育的大幕。刘、张二人被判处死刑,在全党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在这一期间,着眼于管党治党,我党不仅制订了《关于在全党和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惩治贪污条例》等纪律规矩,首次提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而且清理了一批不合格党员,仅1950年初至1954年春就清理32.8多万名,从而“保护生产,保证国家计划的切实执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党把“苏联模式”和中国“文革”作为改革开放条件下治国治党的两面镜子,建立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廉政准则》等纪律规矩,引导约束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道德行为。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战略,提出“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新任务,提出党员队伍建设“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新要求,严肃查处了周永康、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高级干部120多人。2012年12月4日,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中央政治局给自己立的规矩,成为改进作风、改变中国的“铁规”。

从“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六条规矩”,再到“八项规定”及《准则》《条例》,这些制度法规划定了纪律的底线红线,体现了我们党把纪律的螺丝越拧越紧的决心,是党赢得人民群众爱戴和拥护的根本所在,保证了党在数次挫折失败中重新奋起,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

(二)实践逻辑

纪律是块铁,谁碰谁出血;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前面和大家讲的典型案例充分说明,千万不要把纪法和规矩当成“纸老虎”,不管你是什么人,当什么官,只要你违纪违法了,迎接你的都将是纪法的严惩。在反腐倡廉大的形势下,谁的思想转变的慢,谁就会为此付出代价。谁都没有盲目乐观的资本,荒了责任田的大有人在,希望大家不要为了一时痛快、一时满足、一时舒坦,而最终受到无穷的煎熬,带来无尽的悔恨。

我们水文行业点多、线长、面广,业务比较单一,和其他行业交叉不多,系统相对封闭,资金又很密集,在项目的招投标、施工建设等工作中面临较高的廉政风险,有必要强化监督管理。另外,有些党员认为自己一不管钱,二不管物,三不管人,廉洁与我无关。殊不知,问题就出现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可能出现“亚腐败”的现象。所谓“亚腐败”就是介于腐败和不腐败之间的状态,虽然没有贪污受贿,但在经济活动中总想捞点好处。其实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违纪违法问题上,任何人都不要心存侥幸,只要实施了违纪违法行为,就随时有被发现的可能,只要谋取了不义之财,就好比背上一颗不定时炸弹,说不准哪天就会爆炸。“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都是至理名言,一定要牢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越是小事越要留心,越是独处越要小心,越是顺境越要清醒,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就我们基层单位来说,随着持续的正风肃纪、激浊扬清、革弊鼎新,中游局大部分党员干部展现出了拼搏向上的精神风貌,成果丰硕,亮点频现,但也有少数违和的跳音:部分单位和部门慢作为、假作为,还存在党员党纪意识不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不足、认识跟不上、行事有任性、风险未见底等问题隐患,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担当精神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究其根本,是部分党员干部漠视规矩、破坏风气。

《条例》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切实负责,积极推动解决,不得对遗留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否则根据具体情形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有些党员干部敷衍塞责“应付干”,工作上得过且过,对重要工作或在关键时刻畏首畏尾、经不住考验,正气不足,干不好事业、带不好队伍。有些职工未老先衰式“躺平”,工作倦怠、缺乏动力、做事拖沓,工作中不刻苦,纪律上不严格,加个班就叫苦连天,平常不言不语,有事一问三不知,见到工作“两手一摊”,碰到问题“两眼一黑”,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碌碌无为“混日子”。有些职工偷奸耍滑式“躺平”,工作上挑肥拣瘦、患得患失、斤斤计较,个人利益看的比天大,不求担当奉献只图钱多活少,吃不得一点亏。遇事就拈轻怕重,遇到急难险重的任务挑三拣四、讨价还价,甚至以各种理由推脱。个别党员干部奉行“枪打出头鸟”“干得越多担责越多”“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遇到问题能躲就躲、能推就推、能应付就应付,甚至奉行“新官不理旧账”,这不仅是对党员干部自身的不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

以上种种,如果不严加防范、及时纠治,久而久之,小问题就会变成大问题、小蚁穴也会导致大堤溃。党的革命和执政历史充分验证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处理犯错误干部中的指导意义和正确性,“惩”是为了“治”,惩治一个,挽救一片。用好了这一方针,就能既严明纪律又团结同志,使党的队伍自始至终保持凝聚力、战斗力。严管其实是厚爱,放纵反而是党员干部犯错的导火索、助推器。工作上出了小问题,如果不指正,是对职工的不负责任,放任是害了个人、害了单位。不断强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念,强调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的便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因为党员干部守住纪律红线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维护整个森林的健康,也是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很多不好现象的原因,关键还是部分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更辜负了组织的培养。我们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时,经常重温入党誓词,既然是誓言,就不能只挂在嘴上,而要付诸于实际行动中。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是不是合格,关键要看是否发挥了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一名组织培养的干部是不是优秀,要看是不是完成了组织交办的任务。对单位而言,大家每个月的公积金、社保、医保、年底绩效,每年中游局在大家身上都有大几万真金白银的支出,中游局人员多、底子薄、经费严重不足,每年都得从零开始,没有固定市场来源,竞争力也不强,抗风险能力弱,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我们大家一起不懈的努力、奋斗、拼搏。党员的纪律绝不是空口,实际工作中,生死考验少,但当组织需要你的时候,你能否替身而出?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如果把组织安排靠后,个人家庭放在前面,必然会影响个人成长。

三、 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

作为水利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事业,随着水利投资的加大、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等,特别是去年国家增发1万亿元国债,集中指向水利建设板块,重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给中游水文高质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要抢抓机遇、克难奋进、主动出击,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意识,继续大力推进水文现代化建设,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擦亮中游水文的金字招牌。这就是我们这代人的历史使命。如何把实现个人价值与推动中游水文高质量发展有机融合,把党纪学习教育贯穿全局中心工作的全过程?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时学纪“照镜子”、处处知纪“正衣冠”、事事明纪“强筋骨”、人人守纪“过好关”。通过党纪学习教育,锤炼政治品格,做到知行合一,把学习教育收获的方法融入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中,确保方向不跑偏,落实点到位,风雨无阻、坚毅前行,一步一个脚印走好属于中游水文自己的长征路。

(一)学纪在前,明确要义纠偏差

知纪由学,必须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要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原始文本出发,逐字逐句地研读,理解其背后的精神实质和深层含义。要新旧对照学,更加深入地理解纪律和规矩的历史沿革和演变过程。同时,要进一步建立“领导领学、现场教学、支部研学、个人自学”学习机制,充分利用就近红色资源,开展体验式、情景式、研讨式现场教学;突出线上线下学,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中,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的作用,用好“学习强国”、中游水文网、中游水文公众号等平台,进一步丰富学习教育载体;建强基层党支部,不断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引导他们在急难险重的任务中亮身份,在技术攻关的前沿增才干。

要联系实际学,把纪律学习育纳入部门工作规划,坚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奔着问题去、带着问题学、盯着问题改,以学促知、以知带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真功求实效,主动研究、扎实推进,总结成效、解决问题,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讨论,更加深入地理解纪律规矩的实际应用和效果,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知纪在全,明晰边界改误差

明纪见知,必须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知其所来、识其所在、明其所往”,要熟知党的“六大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以党规纪律为镜,检视自身言行,绝不越雷池一步。要坚守政治纪律,做知行合一的明白人。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务必树牢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咬定政治关口、净化政治头脑,旗帜鲜明讲政治,弛而不息走正道。

严明组织纪律,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务必听命组织、服从安排,增强组织观念,规范组织生活,落实组织要求,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工作安排有力有效正确落实。

要严守廉洁纪律,做知羞识廉的规矩人。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面对的是复杂的现实环境。一次不起眼的赴宴,很有可能是别有用心之人精心设计的“围猎”陷阱;一个不显眼的红包,说不定就是理想信念“堡垒”被攻破的开端;一群凑上来的朋友,也许就是唯利是图、心怀鬼胎的“小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的工作要始终保持最大限度的透明度,把所有用来制约权力的制度笼子公之于众,真正做到不仅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也要让所有关权力的制度笼子为大家所知晓。同时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纪委内部监督和群众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减少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要永守群众纪律,做知恩图报的贴心人。实际工作中,要带头蹄疾步稳地提高职工获得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职工。中游局职工人数多、职工困难多样,我们各级党组织要倾听职工诉求、掌握职工“急难愁盼”问题,有序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问计于民、为民谋利。

要遵守工作纪律,做知止善任的内行人。务必把工作纪律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彻严的要求,既让工作纪律“长牙””发威“,又让干部警醒、知止,使单位内部形成遵守工作纪律的高度自觉。

要常守生活纪律,做知足常乐的老实人。务必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更加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三)明纪在心,明悟规矩除温差

守纪必明,必须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熔铸“铁笼子”、守住“高压线”、常念“紧箍咒”、过好“廉洁关”。

要明确重点,做到明规矩。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纪律有明确规定,做事前认真查一查、看一看,心中高悬纪律明镜,手中紧握党规戒尺,知晓做事尺度,就可以避免犯错误、走邪路。

要明正己身,做到知敬畏。眼中有纪、心中有法、脚下有线,在纪律面前没有特殊的党员干部。要主动聆听同事意见、收集群众反馈、接受组织检视、进行“全面体检”,从细枝末节抓起、从工作内外管起,做到“由表及里”“由外向内”净化涤荡心灵,真正擦亮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形象。

要明堂正道,做到守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要主动接受外界监督,勤上“廉政”课,端正价值追求纯洁思想;常亮“身份证”,强化主体地位明确责任;设好“监督岗”,借力群众监督敦促进步,切实用党规纪律约束自身的一言一行,争做遵守纪律的“明白人”。

(四)守纪在行,明察秋毫补落差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要学会以理论滋养初心,用实际行动把清正廉洁贯穿于工作中的各方面、全过程。

要守好“权力关”,多思“贪欲害”。要时刻算好政治前途账、经济收入账、人身自由账、家庭幸福账“四笔账”,确保经手的项目、资金、干部"三个安全"。行为要慎,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时常拿“手电筒”照照自己,时刻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共产党员的形象联系起来、同肩负的责任联系起来,扣好人生每一粒扣子,做到慎始、慎独、慎微。

要守好“廉洁关”,常破“心中贼”。 对八小时外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的密切关注,都是为了及早发现问题苗头、及时遏制恶化趋势、果断阻止下滑势能,这才是最深沉的关心、关爱和关照。必须始终保持身在“舞台中央、聚光灯下、放大镜下”的警醒,破除无关原则、无人知晓、不会出事等错误思想,用公道正派树清风正气,用廉洁自律塑良好形象。

创业维艰,奋斗以成。这几年,我们中游水文人跋山涉水、风餐露宿,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成绩,铸就了一个又一个时代的丰碑,2019-2023年连续五年获得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回望来时路,砥砺再前行!《中游局2024年工作报告》聚焦水文现代化和经济创收两大主战场,为我们绘制了中游水文未来发展的蓝图。未来我们要继续紧跟国家战略,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持续推动水文现代化水平,大力开展远程测报控制技术,加快解决水文监测“卡脖子”技术的研发;着力解决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局属各单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让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持续做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门必修课、终身课。

同志们,让我们以纪律护航,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成效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发展的强大力量,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推动中游水文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在更广阔的未来赢得更伟大的胜利!